北京市建委2007年8月13日发布了“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艺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号)。该通知发布的目的意义是:为保证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广应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建筑材料,鼓励发展新型建筑材料及其应用技术。
通知中总计禁止使用的建材产品26种,限制使用的建材产品和施工工艺43种。今后本市发布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与施工工艺的文件将采取此形式。过去版本规定与新版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新版本为准。其中沥青类防水卷材热熔法施工工艺自2008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附件规定的范围在本市建设工程中停止使用。
通知中还明确指出: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经设计、将在本通知规定的生效时间后使用上述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修改设计。市规划委所属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监管,各审查机构在发现设计单位违反规定设计禁止或限制使用建材产品时,要求各设计单位进行改正,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由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市和区、县建委在工程检查中发现采购和使用禁止或限制使用建材产品、使用限制的施工工艺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市建委发布的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办法对违规的单位进行处理;对发现向建设工程供应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建材产品的供应企业,市建委在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企业诚信信息系统上予以公示。
为更好地落实“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艺目录”通知精神,现将通知中有关防水材料部分摘要如下:
一、禁止类:
产品
类别
|
禁止使用产品名称 |
禁止使用原因 |
依据 |
替代 产品 |
生效
时间 |
防
水
材
料 |
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 |
拉力和低温柔度低、耐久性差、性能低劣 |
本通知 |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其它防水卷材 |
自2007年10月1日停止设计,2008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 |
改性聚氯乙烯(PVC)弹性密封胶条 |
弹性差,易龟裂 |
《关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号) |
三元乙丙橡胶密封条 |
自2001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 | |
再生胶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抗老化、耐低温性能差 |
《关于公布第二批12种限制和淘汰落后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1999]5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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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3月1日起禁止使用 | |
焦油聚氨酯防水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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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制和淘汰石油沥青纸胎油毡等11种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1998]4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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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3月1日起禁止使用 | |
焦油型冷底子油(JG-I型防水冷底子油涂料) | |||||
焦油聚氯乙烯油膏(PVC塑料油膏、聚氯乙烯胶泥、塑料煤焦油油膏) |
二、限制类:
产品
类别
|
限制使用产品(施工技术)名称 |
限制使用原因 |
依据 |
限制使用的范围 |
替代 产品 |
生效
时间 |
现场施工工艺 |
沥青类防水卷材热熔法施工 |
操作不当易造成火灾,存在安全隐患 |
本通知 |
不得用于空气流动性差及非露天的施工部位 |
防水卷材冷粘法施工工艺 |
自2008年1月1日起在规定的范围停止使用 |
防水材料 |
溶剂型建筑防水涂料(含双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溶剂型冷底子油) |
挥发物危害人体健康;易发生火灾 |
《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 |
室内和其它不通风的工程部位 |
各种水溶性防水涂料 |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在规定的范围停止使用 |
厚度<2㎜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高温热熔后易形成渗漏点,影响工程质量 |
《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 |
热熔法防水施工的各类建筑工程(不含临时建筑) |
高分子片材及厚度>2㎜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在规定的范围停止使用 | |
石油沥青纸胎油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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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制和淘汰石油沥青纸胎油毡等11种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1998]480号) |
住宅工程和公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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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7月1日起在规定的范围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