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防水设防高度主要是防止地下水的渗漏,其最早的定义为最高地下水位高度加1m(1m即是毛细管水上升)的高度,后又定义为应综合分析历年水位地质资料、根据工程重要性、工程建成后地下水位高度确定。但地下工程不仅受地下水、上层滞水、毛细管水等作用,也受地表水的作用,人为活动也会引起水文地质条件的改变,对地下工程都会造成影响。因此,地下工程防水设防高度不能单纯以地下最高水位来确定,对单建式地下工程应采用全封闭、部分封闭的防排水设计;附建式的全地下或半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高度,应高出室外地坪高程500mm以上,以确保地下工程的正常使用。